關于印發《斜橋鎮2021年夏季秸稈禁燒禁拋及綜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號: | 01443845X/2021-00855 | 主題分類: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發布單位: | 靖江市斜橋鎮 | 發文日期: | 2021-05-21 |
文號: | 時效: |
斜政辦〔2021〕33號
關于印發《斜橋鎮2021年夏季秸稈禁燒禁拋及綜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鎮機關各職能機構(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現將《斜橋鎮2021年夏季秸稈禁燒禁拋及綜合利用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對照要求,嚴格貫徹落實。
靖江市斜橋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15日
斜橋鎮2021年夏季秸稈禁燒禁拋及綜合利用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效率,全面實現秸稈禁燒禁拋,有效防止秸稈焚燒污染,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環保部、農業部、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有關文件精神和靖江市關于開展秸稈“雙禁”工作的要求,現就我鎮2021年秸稈禁燒禁拋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按照“夏季全量還田”的工作思路,注重標本兼治,堅持疏堵結合的原則,突出重點,嚴格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全鎮不因秸稈下河引起飲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因大面積焚燒秸稈引起大氣污染事故和交通安全及人畜傷亡事故。實現全鎮“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處煙”的總體目標,確保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禁燒禁拋率達100%。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時段:夏收、夏播時段。
(二)重點區域:斜橋鎮全鎮范圍內。
三、時間安排
(一)工作準備階段(5月15日前)
1.各村(居)是禁燒禁拋工作責任主體,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明確工作目標,建立措施要求。
2.制定下發《斜橋鎮2021年秸稈禁燒禁拋工作考核辦法》。
3.建立鎮、村(居)兩級工作網絡體系,層層簽訂責任狀并落實工作責任。
4.下發關于做好秸稈禁燒禁拋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在5月15日前將準備階段的工作完成情況、具體實施辦法、聯絡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送鎮政府辦公室。
(二)全面禁燒階段(5月中旬至6月底)
1.鎮機關工作人員按照秸稈禁燒禁拋和綜合利用包保體系分工表到所在村參與該項工作。村級工作人員按照村級包保分工做好該項工作。
2.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各村進行火點巡查、應急撲火,并對亂堆亂拋現象進行巡查。對被上級衛星遙感、舉報、市督察組等發現的火點進行現場認定,并將認定結果報考核辦。對鎮與鎮之間存在異議的火點進行現場認定,如需提交上級部門復議的,將現場情況、照片報送農推條線,由農推條線與上級部門申請復議。(綜合行政執法局必須將當天的巡查、認定情況在第二天上午10點前報考核辦)
3.鎮考核辦負責每天將綜合行政執法局匯總上報的情況及時進行通報。
4.農推條線負責秸稈綜合還田的技術指導工作,及時上報相關材料并協調部門之間的相關工作。
5.辦公室負責后勤保障工作。
6.派出所負責鎮轄區內火情責任人的處置。
7.交警部門負責道路曬場的處置。
(三)總結考核階段(7月30日前)
1.鎮、村(居)要認真總結夏季秸稈禁燒禁拋工作,肯定成績,分析不足,明確下一步措施。各村(居)總結于2021年7月30日前報鎮黨政辦公室。
2.鎮考核辦會同有關部門對各村(居)進行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秸稈“雙禁”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各村(居)委要加強領導,形成合力,成立以支部書記為組長的秸稈禁燒禁拋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將秸稈禁燒禁拋工作列入對各村(居)農村主要工作考核內容,鎮、村都要簽訂目標責任狀,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鎮農推條線要大力發展和推廣“秸稈綜合還田”技術,加大綜合利用力度,從根本上解決秸稈焚燒問題,解決好秸稈出路問題。今年夏季全鎮各村認真組織機械,確保全鎮90%以上田塊秸稈全量還田。
(三)嚴格落實責任。夏收割高峰時段,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要分組深入田間地頭,不斷巡查,村(居)秸稈禁燒禁拋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村干實行分工包干、輪流值班,關鍵時期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對重點地段和飲用水源地等敏感區域固定專人,嚴防死守,做到全天候監控,全覆蓋檢查。堅決制止焚燒秸稈嚴重污染空氣環境和秸稈拋河行為。
(四)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各村(居)要結合實際情況,召開村干會和黨員、群眾代表會,統一思想,發揮好模范帶頭作用。要利用廣播、板報、公告、公開信等多種形式,開展有關秸桿禁燒禁拋法律、法規,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秸桿禁燒禁拋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要積極向廣大干群宣傳、傳授秸桿綜合利用的實用技術,加強秸桿禁燒和綜合利用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對在秸稈禁燒禁拋中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工作中存在疏漏,引起因秸稈下河發生飲用水源污染事故,因焚燒引發大氣污染事故的,鎮組織、紀檢監察部門將根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五)建立考核獎勵機制。對在秸稈禁燒工作中變現突出的集體或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并建立獎勵機制;對在秸稈禁燒監管工作中失職失責、工作不力的行為,實施量化問責,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具體對照《斜橋鎮2021年秸稈禁燒禁拋工作考核辦法》執行。